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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10/12/21 下午 10:48:00
發稿人:鄒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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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法辦高檢署前檢察長吳英昭先生,其於83年包庇李、郝等人貪瀆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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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法辦高檢署前檢察長吳英昭先生,其於83年包庇李、郝等人貪瀆不法情事•••
部長鈞鑒:
請國防部政三及軍法配合法務部同步偵辦全省眷村整建舞弊案,以維國軍榮譽及眷戶權益!
謹呈 部長 高
榮民鄒筑生上
..................................................................
市府政風處17次呈報調查局舞弊情資•••
空總抗拒司法調查•••
軍方舞弊成習慣•••
法務部下令徹查前總長吳英昭包庇本案•••
退輔會函請國防部退還貪污所得•••
.......................................................................
法務部E-Mail函
(正本收受者-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副本收受者- 鄒筑生 先生)
主旨:檢送 鄒筑生 先生於99年12月15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份,請參處。
法務部 敬啟
From: 鄒筑生
Subject: 請法辦高檢署前檢察長吳英昭先生,其於83年包庇李、郝等人貪瀆不法情事嚴重,如補充說明。
主旨:吳英昭前檢察總長應即停職接受調查!
依据:法務部9911、08日台仁字第0990017724號函辦理。
說明:
高檢署前檢察長吳英昭先生為包庇涉案(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之當時軍、政要員,故意不查卷証,以與事實相反的認定,粗暴的駁回本人(告訴人)之再議,讓貪瀆達百億元之弊案石沈大海,事後卻獲得檢察總長高職,這是司法的恥辱•••
..................................................
其駁回本人再議的不實理由如后:
1、他雖承認舖面並非省府所有(即行政院、內政部文為偽造之公文),但卻不發回繼辦。
2、72年,眷村拆空,軍方、及市府為達到做案的目的,互換做案目標,雖卷証俱全,但他卻視而不見,裝著不知:
(1)、合法的原眷戶要買回整建後原屬自己的舖面係依法有据,但國宅處卻不同意,且對原眷戶以偽造的公文書詐欺、設限;謂舖面為省府所有,要公開標售,且原眷戶還要有營業執照才行購買,讓原眷戶買不成,並由軍方配合,將原眷戶以偽造的公文書移送法院,強行拆遷。。
(2)、而非法且當時已不存在的「租賃戶」,軍方卻立即同意國宅處可用成本價「造價」賣出,最後卻以「原眷戶」做人頭,以「造價」獲得後再高價轉售•••
(3)、所有事証吳檢察長均清楚,但卻做出違背良心的非法處份,致使爾後軍方弊案不斷。
(4)、吳英昭前檢察總長應即停職接受調查!
..............................
市長鈞鑒: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一個足以動搖國本的案,此案與令尊清譽有關,且事關眷戶及市府的權益,因案涉高級軍、政要員,故軍、司法迄今並未真正結案,祗是彼此互推責任而已,且其中冤死了一位空軍少校(紀亦文:於90年台中吊死)...(另一位尹清楓)•••
貴屬市府政風處有完整的弊案資料,何不請其提報?
再次懇請徹查此案,並予法律輔導訴訟。
敬祝政安
民 鄒筑生上 1103
副本:各市議員、市府政風處、法務部、國防部
(註:郝市長已拒查本案!)
.........................
委員您好:
司法不公,司法亂像...早已為民垢病,尤其一些知法玩法,執法犯法的司法人員,在其上級官官相護之下,幾成犯罪天堂•••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整建後眷村舖面96戶被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在台北地檢署、高檢署、軍法局、最高檢察署)。
主旨:法務部已決定偵辦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說明:
1、依法務部99、11、08日台仁字第0990017724號函。
2、本案係在72年國防部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0先生名義所策劃,盜賣了正義國宅96戶精華舖面(如國防部72正歸字第09032號文)
3、與本案有關之人員尚包括省主席李00先生、內政部長林00先生、台北市長許00先生等多人。
4、本案眾多檢、調人員為包庇案中的高官,廿年來有案吃案,沒案作案...幾成無政府狀態。
............................
主旨:請行政院「中央亷政會報」提報國軍眷村整建重大舞弊情事,並請行政院將此案列管,由法務部、國防部限期偵辦,以維政府肅貪決心及受害眷戶(軍眷、榮眷、政府)之權益。請鑒核!
依据:國防部99、04、21日國政眷服字第0990005221號函辦理。
說明:
1、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含其它改建眷村),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貪腐案,在該案中,眷戶及政府數百億等值之舖面被涉案人侵佔並予盜賣。
2、本案法務部及國防部均知之甚詳,但在政府肅貪週年,卻欺騙總統(兼三軍統帥),國內並無查獲重大貪瀆情事,並由總統在記者會中宣佈,此種陷主帥於不義,實有欺君之罪。
3、本案甚多檢、調、軍法人員,均有事前涉案,事後包庇之嫌。
4、涉案單位計有:行政院、內政部、省府、市府、國防部、空總等政府機構,涉案人除各單位承辦人外,尚包括其直屬主官(管),即李00、林00、郝00、許00等軍政要員。
5、77年,國防部政三處副處長王戰生上校接獲檢舉後,因堅持依法辦理,被上級降調政戰學校學員隊隊長,而空總不開庭、不辦案的郭清高檢察官卻在次年,榮獲國軍「軍法楷模」表揚。
6、同年調查局也接獲檢舉,與國防部反情報總隊成立專案小組偵辨本案,因發現案情重大,可能動搖國本,專案小組隨即解散。
7、檢舉人(即告訴人)發現被吃案後,隨即向市議會陳情(因市府舖面與軍方舖面同時被盜賣),議會卻在成立專案小組同日下午,因爆發真假「榮星案」,因而五名市議員被逮捕,議會隨即休會,專案小組因此也無疾而終。
8、市府祕書長黃大洲竟不顧議會已通過的決議(舖面舞弊案未調查清楚前,所有權狀不可過戶買賣),趁著議會休會時,違法將權狀發出,致96戶舖面被非法盜賣。
9、事後查知「榮星案」的舉發、偵辦,與「僑福建設」副董事長鄒00有關(其原為台北市調處處長),而被逮捕的市議員周陳阿春女士,即為本案中之「白手套」。為了達到「圍魏救趙」的目的,調查局每天發佈新聞稿,以引起媒體注意,甚至有人跨科辦案,終於秀過頭...而鬧出了「五月花笑話」(即所謂局長公子以酒色逼供的奇聞。)
10、82年本人不服調查局吃案,向其督察室檢舉,經市調處張督導調卷瞭解,發現調查局在本人向議會陳情期間(即78年初)已移送檢方,但告訴人不是原檢舉人,而是一位毫不知情的「蕭明華女士」,此一人頭告訴人(也是正義國宅眷戶),看到地檢署郭宏佑檢察官的起訴不處份書後也嚇一跳,她沒去過調查局,也未在郭檢察官那開過庭,她的「人別欄」所記載的年齡、職業均錯誤,而更離譜的是;整份「處份不起訴書」內容,竟是將軍方及國宅處於75年所偽造的72、06、17日的「正義國宅舖面分配優先會議」原文照抄一遍,該會議中,「住戶代表」八人全是外人冒充(依規定應由眷村選出的代表八至十二人才對。)
11、軍方及市府即以該地檢署偽造的「處份不起訴書」向監察院陳訴以証明本身的清白,並得以逃避糾彈。
12、「人頭告訴人蕭明華女士」曾具文向檢、調檢舉,但多年人卻無人聞問及處理(此一怪異處份書事後還被多位檢察官引用,做為一案不兩辦的依据。)
13、本案僅受害的原眷戶即達萬戶,現涉案的檢、調、軍法不但互推責任,連誓言肅貪的馬政府也在唬哢百姓(馬先生在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及總統任內均知此案,不知他為何要在前些時日宜示:經法務部、國防部調查一年後...沒有發現重大貪腐弊端•••
14、廿多年了,在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的政戰、軍法本身就涉案,那麼多高級將領及政要涉貪,原堅持公事公辦的政三、政四都曾自身難保...現軍、司法互推責任...特偵組又拒辦此案...總統又為國軍清白背書...所謂救濟或司法途徑不知是指什麼?
這就是苦民所苦的政府嗎?
謹呈
總統 馬、行政院長 吳、監察院長 王、法務部長 曾
國防部長 高、調查局長 吳
暨各民代及媒體
..........................
詳情:反骨狗窩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q123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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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應 人:鄒筑生 (軍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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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空軍的尹清楓
內 容:
案情摘要: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 0生先名義策劃了該案,他們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原本整建完的舖面尚須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的不足,故受害眷戶可能幾達萬戶。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20年,因涉重要軍、政要員,故誰都不辦,並互推責任,因此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以下略).................. ......................
........................................................
《正義案、榮星案、興票案三大奇案》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 0生先名義策劃了該案,他們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榮民〈死亡〉、遊民等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整建前原眷戶即有鋪面並營業,依規定應可優先分配購買)。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16年,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因為本案重要關係人計有72年省政府主席李00先生、參謀總長郝0 0先生、內政部長林00先生、空軍總司令郭00先生、白手套市議員周陳00女士及幕後財團東帝士〈東雲建設〉,所以誰都不敢辦。〈興票案中東帝士所捐一億元支票,但卻沒抬頭...動機為何?洗錢嗎?
7 7年台北市市調查處與國防部反情報總隊接獲檢舉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本案,但當發現案情可能動搖國本時;專案小組竟解散,78年台北市議會發現此弊案,決議凍結正義國宅鋪面時•••調查局竟勾結僑福建設副董事長鄒00先生〈原台北市市調處處長〉設計「榮星案」,逮捕了五位市議員〈包括白手套市議員周陳00女士〉,議會迅即休會,市府秘書長黃00先生竟違反議會決議,在休會期間將鋪面權狀發出,致使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遭受重大損失。
調查局為了包庇市府、軍方舞弊,竟又勾結地方法院檢察官郭00先生,以毫不知情的蕭00女士當調查局移送案之「人頭告訴人」,以不到一個月時間迅速結案,內容錯誤百出。市府、軍方事後就以此處分不起訴書逃避監察院的彈劾。
十餘年來陳情人孤軍奮戰,卻無人敢辦;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幾成無政府狀態,如果說法務部部長不務法,那肅貪處處長就是不肅貪,難怪正義國宅不正義!
眷村整建是政府德政;政府應守法重信,怎麼能帶頭違法?多餘鋪面尚須標售以彌補原眷戶自備款差額,許多基層官兵因交不出自備款房屋因此被拍賣,而這些貪官卻在那吃香喝辣的,怎不令人髮指!更不可原諒的是本案竟然由在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之政戰及軍法人員聯合舞弊,而執行本案的國防部總政戰部副主任劉00先生退役後就調東帝士之建台水泥擔任董事長,可見黑金早在72時年就有了,爾後之軍購弊案,命案連續不斷也不覺為奇了;因為國軍從「根」爛了!
現在軍法找到一個替死鬼〈空軍紀00少校─90年8月27日在台中吊死〉,將全部責任推到他身上─夠狠、夠毒、夠不要臉!《另一個命案》。
75─76年,舖面完工,原眷戶被逼騙進住樓上,他們又倒填日期偽造了72年6月17日在國宅處召開的「正義國宅舖面分配會議」,原眷戶全是被做人頭用來申請鋪面,偽造會議紀錄中「住戶代表」8人全是外人冒充,幾十億就被貪掉。共同盜賣鋪面的關係人尚有台北市長許00先生、國防部總政戰部主任許oo先生,空軍總司令陳00先生、空總政戰部主任唐0先生、空總眷管處、軍法處、總務處等人員計數十人。
新政府強調大改革;本案人證、物証、事證具齊,如能依法嚴懲速辦一定能重整人民對政府之信心!
.................................................................
尋找檢察官好案件活動實施辦法 (回應檢改會的貼文):
小弟心中的好檢察官: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人証、事証、物証最完整的一個告訴重案大貪瀆案,你很難想像;軍、司法兩單位互推責任,偵察庭就能各拖廿年,在我的印象中,有兩位值得我推薦及大家效法的檢察官:
一位是78年的主任檢察官羅明通先生,他在偵辦本案時不畏特權,除了帶領書記官親自到國宅處檔案時調卷開庭外,並去函空總軍法處,請其協查軍方涉案的12項疑點,並對中央單位有關人員準備展開調查,沒想到這麼一位積極辦案的檢察官,卻不被當時的地檢署首席檢察官劉景義先生容忍,致被逼退離開他所愛的司法界,而他離開後辛苦偵辦一年的案子,卻被後續接替的郭姓檢察官一庭結案(吃案),此位檢察官在開庭時的奇形怪狀...在我部落格中有生動的描述。
另一位值得表揚的是,當時在高檢署的林舜問檢察官,他在我多次再議時都能深入瞭解案情,並知道此為極一高層及龐大的舞弊集團,但他的努力卻在最後,被當時的檢察長吳英昭先生給毀了•••
至於爾後十餘年來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我對他們大概分為兩類:
1、水準太低,看不懂公文的真偽,胡亂辦。
2、公文看懂了...不敢辦。
本案政風司多次簽呈長官直指弊端嚴重,涉案人員均為當時的軍、政要員(李、郝、林、許等人),貪瀆金額也近百億,為何陳總長不能依規定將此案移交特偵組偵辦?留在台北地檢...祗會歹戲拖棚!
.......................................................................................
眷村改建繳頭期款 老將軍們告上法院
榮民告國防部 更新日期:2008 06 23 16:43 侯力元
新竹市空軍一村200多名榮民老爺爺、奶奶,今天到法院前抗議,他們指控國防部將眷村土地出售,售價高於行情,明明就有獲利,還要眷民們繳付改造國宅的頭期款,氣得半生戎馬的老將軍們告上法院。
.....................................
案由 周婉貞君因眷村改建事件
訴願人 周婉貞君 事 實 訴願人係屏東縣屏東市崇仁新村(以下簡稱崇仁新村)眷舍之原眷戶,該村由國防部辦理改建,
嗣訴願人於95年7月6日以其年歲已高無力繳交自籌款,以其年近七十,所領為半俸,無力支付銀行貸款,請准其改領輔助購宅款云云,提起訴願。
...........................................
眷村改建房價調漲 老榮民抗議
高雄縣鳳山市有九個眷村集體改建,由於發包拖延,從民國94年拖到今年,軍方以物價上漲調整房價,上午的破土典禮有上百名老榮民陳情抗議,強調他們無法負擔調漲的房價! 上百名榮民和眷屬到眷村破土典禮上陳情抗議,因為原本94年認證,眷村改建只要以屋換屋,不必多付錢,現在卻變成要多付一百多萬元,他們說根本付不起!
...........................................
親愛的觀眾您好:
本單位會將您的來信轉告新聞部門
謝謝您的來信
民視觀眾服務中心
...........................................
親愛的鄒筑生,您好:
我們已收到您來函並進行處理,
若有任何問題,可電洽專線 0809-012555。
蘋果日報爆料投訴專線 敬上
...........................................
您好:
您的信件已經轉交相關人員。
最後,再次感謝您對tvbs的支持!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您來信告訴我們,tvbs自當竭誠為您服務。
tvbs service中心敬上
........................
您好:
謝謝您對中天新聞的支持與愛護,
客服中心會將您的意見轉達相關部門參考,再次感謝您的來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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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的尹清楓
2
回應日期:2011/1/1 下午 08:13:55
回 應 人:鄒筑生 (軍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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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全省眷村整建,原眷戶自備款差額應全部停繳,已繳者,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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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鈞鑒:
全省眷村整建舞弊貪瀆金額達數百億元,而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的政戰、軍法人員涉案,受害原眷戶上萬戶,現法務部將立案調查, 請國防部政三及軍法配合法務部同步偵辦,以維國軍榮譽及政府、眷戶權益!
謹呈 部長 高
榮民 鄒筑生上 1226
正本:國防部、法務部
副本:行政院(請中央亷政委員會列管、協調)
..................................................
法務部E-Mail函
(正本收受者-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副本收受者- 鄒筑生 先生)
主旨:檢送 鄒筑生 先生於99年12月26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份,請參處。
法務部 敬啟
3
回應日期:2011/2/3 下午 09: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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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國防部反情報總隊參與了那些非法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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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反情報總隊參與了那些非法的案子?
委員您好:
空軍司令部當初非法指派未具司法警察身份的反情報總隊人員去偵辦謝女童姦殺案時,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在77年時,國防部反情報總隊也參與了另一個足以動搖國本舞弊案的調查,但事後卻發現被吃案,他們因通風報信並包庇長官有功而獲得信任,所以長官們習慣用這個單位來便宜行事•••
因此,當您追究謝姓女童案時,也請能併案調查「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中他們的作為,則國軍是幸,國家是幸!
敬祝 安
民
鄒筑生 上 0129
........................................................................................
槍決冤殺 姦殺女童案 軍方酷刑逼供 江國慶枉死 真兇今晨收押
更新日期:2011/01/29 06:30 蘋果日報
對於女童被姦殺案真相大白,軍高檢已分案偵辦反情報隊人員涉非法取供罪責。去年提糾正案的監委沈美真昨說:「調查時就高度懷疑江國慶遭誤判,如今還他公道,可惜江父已往生。」
.........................................................................................
案情摘要: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0生先名義策劃了該案,他們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原本整建完的舖面尚須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的不足,故受害眷戶可能幾達萬戶。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20年,因涉重要軍、政要員,故誰都不辦,並互推責任,因此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以下略)........................................
......................................................
《正義案、榮星案、興票案三大奇案》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 0生先名義策劃了該案,他們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榮民〈死亡〉、遊民等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7 7年台北市市調查處與國防部反情報總隊接獲檢舉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本案,但當發現案情可能動搖國本時;專案小組竟解散,78年台北市議會發現此弊案,決議凍結正義國宅鋪面時•••調查局竟勾結僑福建設副董事長鄒00先生〈原台北市市調處處長〉設計「榮星案」,逮捕了五位市議員〈包括白手套市議員周陳00女士〉,議會迅即休會,市府秘書長黃00先生竟違反議會決議,在休會期間將鋪面權狀發出,致使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遭受重大損失。
調查局為了包庇市府、軍方舞弊,竟又勾結地方法院檢察官郭00先生,以毫不知情的蕭00女士當調查局移送案之「人頭告訴人」,以不到一個月時間迅速結案,內容錯誤百出。市府、軍方事後就以此處分不起訴書逃避監察院的彈劾。
現在軍法找到一個替死鬼〈空軍紀00少校─90年8月27日在台中吊死〉,將全部責任推到他身上─夠狠、夠毒、夠不要臉!《另一個命案》。
75─76年,舖面完工,原眷戶被逼騙進住樓上,他們又倒填日期偽造了72年6月17日在國宅處召開的「正義國宅舖面分配會議」,原眷戶全是被做人頭用來申請鋪面,偽造會議紀錄中「住戶代表」8人全是外人冒充,幾十億就被貪掉。
共同盜賣鋪面的關係人尚有台北市長許00先生、國防部總政戰部主任許oo先生,空軍總司令陳00先生、空總政戰部主任唐0先生、空總眷管處、軍法處、總務處等人員計數十人。
新政府強調大改革;本案人證、物証、事證具齊,如能依法嚴懲速辦一定能重整人民對政府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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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不服貴署對前檢察長吳英昭先生瀆職罪之認定與事實不符,特提出異議。請鑒核!
依据:依台北地檢署北檢治忠100他452字第03382號函辦理。
說明:
1、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貪瀆案,案中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整建後之眷村精華舖面96戶被不法集團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2、此一舞弊集團係由軍方之高級將領及負責肅貪防弊之政戰、軍法人員所組成(含其它單位原軍職退休轉任人員:如國宅處陸副處長、承辦人王星濰等。)
3、涉案軍、政要員尚包括當時(72年至76年))的參謀總長郝00先生、省主席李00先生、內政部長林00先生、台北市長許00先生等多人。
4、軍法、檢、調多人在本案中均涉及事前做案,事後包庇之嫌(包括本案被檢舉的前檢察長吳英昭先生。)
吳前檢察長在83年違反事証,非法駁回本人之再議如說明
1、國宅處及軍方所提供的72、05、25日舖面售價會議,及72、06、17日舖面分配會議,均為75年舖面完工後所偽造,本人均有詳細說明,但他不查事証,粗暴駁回。
2、在行政院、內政部的偽造文中,均強調舖面為省府所有,應公開標售,錢歸省府。原眷戶還要有營業執照才行買回,並以此偽文送法院告原眷戶,並要求強制拆遷(原眷戶原都擁有自建舖面,依規定可優先買回,但最後原眷戶被做成人頭,涉案人用「造價」獲得舖面後,再高價轉售)
3、在做案過程中,軍方配合國宅處來詐欺原眷戶,不讓原眷戶能買回原屬自己的舖面,而非法在當時已不存在的「租賃戶」,軍方卻立即同意國宅處可用「造價」賣給他們,最後在75年所偽造的72、06、17日舖面分配會議中,「住戶代表」八人,竟全是用外人冒充。
4、本案爆發後,軍方、市府、省府除串供外,也互推責任,市府政風處發現案情重大,曾17次呈報舞弊情資給調查局,而軍事最高檢察署也發文,要求軍高檢徹查軍方所分得的48戶舖面下落,但迄今沒結果。
5、行政院也多次行文要求國防部、法務部查是誰偽造了這些公文,但軍、司法廿年來互推責任,誰都不辦。
6、92年,軍法將責任推到在90年於台中吊死的空軍少校紀亦文身上,手法與軍購弊案中尹清楓命案如出一轍:
(1、)李、郝均為重要關係人。
(2、)做案手法均為政策急轉彎(韓艦改成法艦,標售改成造價)。
(3、)有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員共同參與。
(4、)均有中間人當白手套(汪傳浦、周陳阿春)。
(5、)由軍法來找替死鬼(尹清楓、紀亦文)。
7、吳前檢察長有法不依,有証不辦,明知軍方尚未回文地檢署12項疑點,卻急於結案,致使此一貪瀆數十億的舞弊案石沈大海,並使軍方爾後弊案不斷。
建議:
此案並非單一個案,貪瀆金額達數百億元,受害眷戶上萬戶(舖面標售,錢還要彌補原眷戶之自備款差額),涉案人均為當今政要,依法應由特偵組聯合軍法、政風、調查局等共同偵辦,怎可任由台北地檢署多年來在此歹戲拖棚!
謹呈
法務部長 軍法局長 調查局長 政風司長
告訴人:鄒筑生上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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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反骨狗窩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q123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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